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BWIN必赢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2023-04-21 08:05:57 作者:小编

  BWIN必赢官方网站登录入口BWIN必赢官方网站登录入口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现金分红3.2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3,650,27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8,368,087.36元(含税)。2022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所处行业为“新闻和出版业”,主要从事图书的出版和发行等业务。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种有利于出版业发展的政策陆续推出,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提出要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强调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2022年4月,中宣部印发《关于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新时代深入推进出版深度融合发展作出了全面安排,为出版单位探索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新领域提供了行动指引。2022年5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全民阅读”连续十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从“倡导”到“大力推动”,再到“深入推进”,国家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和扶持力度越来越大,中央及地方财政、银行及资本市场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延续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的政策。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出版业影响深远,我国正从“出版大国”向“出版强国”迈进,处于从传统出版到融合创新的转型期、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的调整期、从生产制造型到知识服务型的升级期,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方兴未艾,出版事业和出版产业繁荣发展未来可期。

  报告期内,根据开卷监测数据,长江传媒图书在实体书店实洋占有率为1.99%,在全国出版集团排名第9位;在网店实洋占有率为2.08%,在全国出版集团排名第11位;在综合零售市场实洋占有率为2.06%,在全国出版集团排名第10位。根据开卷发布的《2022年图书零售市场年度报告》,我国图书零售市场码洋规模为871亿元,较2021年下降11.77%。其中,实体店渠道零售图书码洋同比下降37.22%,平台电商同比下降16.06%,短视频电商实现正增长,同比上升42.86%。从码洋规模占比看,平台电商码洋规模占比最高,超过40%,短视频电商零售码洋占比赶超实体店零售占比。2022年,我国原创新书品种规模占比升高,文学、少儿、学术文化和经济与管理类原创新书品种较多,均在6000种以上。其中,文学类新书中原创图书占比最高,品种占比和码洋占比均超过50%。

  报告期内,公司以图书、期刊、报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印制、物资贸易为主业,拥有涵盖“编、印、发、供”的产业链,并逐步向数字阅读、在线教育、文化创意、投资金融等领域拓展,形成了跨领域、多介质、全链条发展格局。其中,出版业务主要为一般图书的出版、教材教辅的出版、报刊的出版及新媒体经营等。发行业务主要为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数码产品的批发、零售。印刷业务主要为图书、报刊印刷和纸质包装品印刷。物资贸易业务主要为印刷物资自主采购和销售,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图书用纸、包装用纸、油墨、印刷器材、机械及配件等。

  公司采购业务主要涉及印刷采购、印刷物资采购和出版物采购。各经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或协商定价方式,根据价格、印刷质量、服务质量等选择印刷商;印刷物资采购采取两种方式:对于小额物资由各相关单位自主采购,相关单位与供应商单独谈判、签订采购合同的方式进行,或者由相关单位自主组织招标比价、公开采购。对于纸张、油墨等大宗物资,实行集中采购方式,统一组织招标比价、公开采购方式进行;出版物采购由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统一向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各大出版社以及电子音像、数码产品供应商等采购产品,然后通过其覆盖全省的新华书店市县分公司对外销售。

  公司出版业务的选题策划、报批、组稿、编辑等工作均由各出版社自主进行;排版、印刷主要委托新华印务完成,部分业务也可由有关单位自主选定的印刷厂进行。在出版环节,选题策划与报批由各出版社经过市场调研,结合读者消费需求分析以及作者资源等,提出出版选题内容,经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总编辑、出版选题论证委员会层层进行论证,最终由选题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报湖北省委宣传部批准通过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出版选题经过严格审核,确保选题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并加强公司产品线建设和品牌建设。组稿一般分为直接向作者约稿以及委托作者代理组织稿件以及原创自采稿件。为保证拥有出版物的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各出版单位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和保护作者和出版社双方的合作条件和权利,约定稿酬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等。编辑工作则主要由各出版单位内部编辑部门完成。在印刷复制环节,公司各出版单位的图书、期刊印刷业务主要委托新华印务进行印刷和包装。在生产高峰期,公司各出版单位也可自主选择其他印刷复制单位进行加工制作。

  公司主要采取系统发行和零售发行两大主要发行方式。各出版社系统发行主要针对中小学教材和进入学校征订范围的教辅材料,采用预订方式,通过地方新华书店系统发行,基本无退货;报刊集团系统发行主要针对教育系统,采用预订方式,通过邮局系统发行,基本无退货;各出版社零售发行主要针对一般图书以及未进入征订范围的教辅材料,采取的方式为与图书发行商签订协议,向图书发行商提供图书,在约定期限内将未售出的图书退回;报刊集团零售发行主要针对大众类期刊,采取的方式为与各地经销商签订协议,向经销商提供报刊,在约定期限内将未售出的报刊退回。公司所属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以打造区域性中盘为目标,快速拓展连锁市场,目前,已建成75家发行分公司、440余家营业网点,连锁经营体系逐步完善。

  公司主要分两个层面组织开展营销推广活动,一是在公司层面,由公司统一策划和组织实施营销推广活动,包括自行组织年度教材教辅推介会、年度发行会、馆配图书看样订货会,参与每年定期举办的全国性图书、期刊订货活动以及网络推广活动等。公司每年定期参加的主要图书订货活动有北京图书订货会、刊博会、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全国书市、华中图书交易会暨荆楚书香节、各类专业图书订货会、期刊展示会、民营书店联合举办的图书订货会以及各种图书团体采购活动,以及国际重要图书博览会。二是各经营单位根据具体业务经营需要,自主策划和组织实施区域性、专题性的营销推广活动。面对读者消费需求的不断升级,公司下属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围绕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推进新媒体运营,构建线上线下、店内店外相结合的立体式营销服务体系。打造了湖北新华、新华文教等抖音平台矩阵;建成线家,打造“微店+微信社群+短视频+公众号宣传”微生态圈;拓展全媒体平台会员,提供精准会员服务,线上电商全渠道会员及粉丝人数破百万;大力拓展直播营销,通过“视频号+微店”双平台联播互动,开展线余条;谋划实施了线上教育服务平台项目,把该平台推广应用作为打造新营销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征订业务线上化、线下服务网格化,推动传统征订业务全面向线上转型。目前该平台已在全省十余个市县、300余所学校成功上线试点。

  目前,公司努力打造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和物流设施,为公司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业务环节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运营打下基础。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具有完全自主的物流体系,各出版单位主要采用社会第三方物流公司服务完成图书配送业务。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95亿元,同比上升4.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9亿元,同比上升4.57%。每股收益0.60元,同比上升5.26%。资产总额达到124.72亿元,同比增长6.68%,资产负债率31.99%。净资产84.39亿元,同比增长3.4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一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备注:上述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未含分部间抵销数,仅供各位投资者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长江传媒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2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形成了《长江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规定,公司编制了《长江传媒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黄国斌、冷雪回避对议案的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7)。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322,420,044.94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3,650,27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8,368,087.36(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3.25%。2022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传媒数字出版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10.51亿元(含)的银行授信担保。同时,公司对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担保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3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14:30在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B座10楼会议室召开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长江传媒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13)。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 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就本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统计,并以2023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对2023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国斌先生、冷雪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和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240万元,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0,954.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总额范围内,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交易),亦可将相关额度分配给同一主体控制下的其他新增关联交易主体使用。

  (1)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28日,住所为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街268号B座19-21层,法定代表人为黄国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经营国家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相关的投资业务;公开发行的国内版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出版物版权及物资贸易;新介质媒体开发与运营(不含其他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物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物业经营;广告传媒;房屋租赁;有色金属、金属矿产、钢材、橡胶、农产品、化工品(不含危化品)、煤炭批零兼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汽车整车进出口及销售、汽车零配件进口及销售。测绘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专用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湖北长江东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倪良超,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268号。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文化用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家具、建筑材料销售;摄影、日用品修理服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酒店管理和咨询服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长江东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057万元,负债3,367万元,净资产1,690万元。资产负债率66.58%;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104万元,净利润72万元。

  (3)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7日,住所为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街268号,法定代表人为冯啟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经营范围为理发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业务;食品销售;会务服务;物业管理;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零售;汽车美容服务;家政保洁服务;住宿服务;餐饮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 737.46万元,负债531.11万元,净资产206.35万元,资产负债率 72.02%;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84.42万元,净利润-55.01万元。

  (4)湖北省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秦主格,注册资本100,000,000元,注册地址为武汉市发展大道33号。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租赁与服务、商务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文化用品、印刷设备及耗材、日用百货、电子产品、软件产品销售;塑料、橡胶、润滑油销售;焦炭、有色金属、矿产品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工艺美术品批发兼零售;纸张、造纸材料、木浆、钢材、农产品、化工材料批发兼零售;广告设计、制作及代理发布(涉及国家特别规定的广告除外)。

  (5)湖北省新华印刷产业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10月,住所为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45号,法定代表人为蔡荣华,注册资本3,309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产业园区建设;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水电维修;普通货物运输;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销售与代理、一次性纸杯纸碗纸盒以及生活用纸的销售与代理;场地出租(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湖北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住所为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268号出版文化城出版大厦2层2026号,法定代表人为吴华林,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旅游商品的开发及销售;旅游信息科技服务;研学旅行活动策划;票务代理;景区管理咨询;酒店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会展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体育赛事活动策划;演出经纪;文创产品设计、开发及销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和代理;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初级农产品、食品、水产品、保健用品、智能电器的销售及网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其配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咨询;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建设和推广;互联网信息咨询与开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总资产2116.40万元,负债1668.96万元,净资产447.44万元,资产负债率78.86%;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875.90万元,净利润-556.46万元。

  (7)北京长江新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28日,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颐德家园一期A座1905室,法定代表人为尹志勇,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知识产权代理(不含专利代理);技术推广服务;版权贸易;舞蹈技术培训;绘画技术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工艺品、电子产品、文具用品、日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出版物零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长江新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资产10,996万元,负债2,762万元,净资产8,234万元,资产负债率25%;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756万元,净利润60万元。

  (8)湖北本汇化工有限公司(原湖北武穴银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7日,住所为武穴市田镇工业新区医药化工产业园(马口),法定代表人为谢宣,注册资本2,866.2671万元,经营范围为染料制造;染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本汇化工有限公司(原湖北武穴银莹化工有限公司)总资产 13,796.09万元,负债8,285.43万元,净资产5,510.66万元,资产负债率 60.06%;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164.17万元,净利润174.32万元。

  (9)海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住所为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文化大道555号融科智谷工业项目二期B2号楼3-4层,法定代表人为夏顺华,注册资本7,069万元,经营范围为出版物批发(网上销售);公开发行的国内版书刊(网上销售,新华书店包销类除外)(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8月21日止),卡通及动画产品设计、制作;影视剧、动画片、影视广告、影视专题片的策划、制作、发行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作者权益代理;版权代理;纸张、儿童服饰、玩具、家具、文具制作与销售(网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教育咨询服务;幼儿教具、玩具、文具、服饰及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制作、销售(网上销售)及信息技术服务;会议、书刊展览服务;电信业务经营;数据处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2,446万元,负债26,536 万元,净资产35,910万元,资产负债率42.49%;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9,793万元,净利润4,146万元。

  (10)湖北长江文化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住所为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C座20楼,法定代表人为陈阳,注册资本4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租赁;文化产业投资及物业管理;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长江文化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55,686.53万元,负债4,854.81万元,净资产50,831.72万元,资产负债率8.72%;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07.71万元,净利润2,929.55万元。

  (1)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85,196,237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56.4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北长江东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湖北省新华印刷产业园有限公司、湖北长江文化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湖北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

  (2)北京长江新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湖北武穴银莹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海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完全的市场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3.25%。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322,420,044.94元,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96,218,153.91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3,650,27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8,368,087.36元(含税),占母公司报表中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98.02%。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3.25%。2022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的利益诉求,重视对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传媒数字出版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公司拟为其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10.51亿元(含)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0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融资需求,2023年4月20日,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传媒数字出版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10.51亿元(含)的银行授信担保。同时,公司对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担保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3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授权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具体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以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有关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签署。

  经营范围:批零兼营纸张、印刷机械及配件、印刷器材、印刷油墨、文化用品、装帧材料、造纸材料;为印刷物资的展销和技术交流提供服务;纸张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运;对氨基苯磺酸、氰尿酰氯、苯胺、2、2’一二羟基二乙胺经营(限票面,有效期至2020年9月15日);生物有机肥批发;有色金属、煤炭、钢材、建筑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化品)、塑料、橡胶、农产品、润滑油、红木家具、木材及其制品、汽车及汽车零配件、有色全属矿产、焦炭、通讯器材批零兼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业、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造纸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技术服务;维修电子产品;教学设备销售及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技术咨询。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纸制品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会议及展览服务。

  经营范围:计算机数据库开发、应用;图文设计及动漫制作;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站建设;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公开发行的国内版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新华书店包销类除外)、信息服务业务(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短信息服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包括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电子公告服务等内容);音像、互联网出版业务;会议会展服务;装饰装潢工程设计、施工;数据处理;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档案库房设计与管理;档案办公管理软件开发;音视频制作;影视制作;对文化项目的投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与组织;音像制品、文化用品、音像设备器材的销售、租赁、展览;商务信息咨询。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湖北长江传媒数字出版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长江传媒数字出版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134.00万元,负债总额3,794.50万元,资产负债率61.86%。2022年度营业收入4,241.02万元、净利润-417.47万元。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及现金流动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其中,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资金能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具备偿还债务能力且风险可控。

  1、公司董事会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10.51亿元(含)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39%。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13亿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

  2.长江传媒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品种为保本类、中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含50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在产品选择时原则上为保本类、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开展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类、中低风险类的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公司理财资金原则上投向保本类、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不得投向股票、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等高风险领域。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授权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及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以联签的方式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事宜,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产品选择时原则上为保本类、中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开展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1)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高,为中低及以下风险等级产品,已标明为保本型或投资策略、资金投向、产品设计为中低风险业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1)公司委托理财的实施由公司财务资产部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资产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一定额度内,公司将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遵循安全性和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0日,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届监事会共有监事5人,实际收到表决票5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线年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通过《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通过《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2022年年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2022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1,691.18万元,计提减值的明细情况见下表: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通知,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对各类应收票据、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会考虑包括对方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预计回款的数额和时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同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而确定的预期损失率等一系列因素。

  本期公司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17,273.39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对上海迅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计提3,011.82万元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对江苏裕弘利贸易有限公司计提7,946.60万元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1.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通知,公司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期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43.52万元。

  2.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的通知,公司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已售存货,结转成本时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销。本期公司计提存货资产减值损失4,374.27万元。

  2022年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1,691.18万元,减少2022年利润总额人民币21,691.18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披露于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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