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BWIN必赢官方网站登录入口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08:17:03 作者:小编

  项目合伙人张良文、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胜国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预计2023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多年从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条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我们建议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3199 股票简称:九华旅游 公告编号:临2023-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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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金管理金额: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投资对象:安全性高或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上述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或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因上述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尽管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挑选信誉好、运营佳、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其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603199 股票简称:九华旅游 公告编号:临2023-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反映商誉的公允价值,公司对收购池州市九华山弘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愿旅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955.85万元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显示,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该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弘愿旅游100%股权。根据转让协议约定,股权受让价格的确认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10,482.13万元;公司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评估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20263号评估报告为基础,并考虑评估基准日到购买日期间(“过渡期”)损益的影响,确认购买日弘愿旅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9,526.28万元,确认商誉955.85万元。

  2021年6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吸收合并方案;2022年5月,弘愿旅游独立法人资格注销,原弘愿旅游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和业务等注入公司下属分公司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华山中心大酒店分公司(以下简称“九华山中心大酒店”),原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转移至母公司财务报表。期末商誉所在的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受新冠疫情影响,旅游需求下降,2022年九华山中心大酒店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预期,商誉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期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由于购买弘愿旅游股权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该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将包含商誉的九华山中心大酒店可辨认净资产作为资产组,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股东权益价值作为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如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确认商誉减值损失。包含商誉的九华山中心大酒店资产组期末账面价值为9,401.40万元,根据公司聘请的中水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020121号),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按收益法评估确认的九华山中心大酒店资产组价值8,441.00万元,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公司确认商誉减值金额为955.85万元。

  中水评估公司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对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具体方法为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以未来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基础,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经评估,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为8,441.00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955.85万元,影响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955.85万元,相应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55.85万元。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对该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审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经过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财政部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上述要求和规定,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企业不再将试运行销售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规定企业在计量亏损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2、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199 证券简称:九华旅游 公告编号:临2023-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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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九华山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客运公司”),客运公司为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事项与涉及金额:客运公司与施工承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客运公司需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开具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400万元人民币,期限6个月。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客运公司以自有资金400万元人民币做质押担保。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九华山交通转换中心功能提升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九华山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客运公司”)建设九华山交通转换中心功能提升项目。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非融资性保函并质押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客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申请开立非融资性保函900万元人民币,期限6个月,并以自有资金900万元人民币办理质押担保。

  根据项目建设进展,九华山交通转换中心功能提升项目第二标段,客运公司与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地面停车场及附属用房工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48,012,095.33元(含税),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22〕5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施工合同额8%一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为保证九华山交通转换中心功能提升项目稳步推进,客运公司需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开具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400万元人民币,期限6个月,保函受益人为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400万元人民币作为质押担保,与工商银行签订《质押合同》。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非融资性保函并质押担保的议案》,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由客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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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非关联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城市公共交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保险代理业务;旅游业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代驾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洗车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与上市公司关系:客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反担保:客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400万元人民币向工商银行提供质押担保。

  目前,上述保函事项相关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为准。

  本次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客运公司建设九华山交通转换中心功能提升项目需要,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担保,有助于顺利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客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对客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且客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非融资性保函并质押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全资子公司客运公司为顺利推进九华山交通转换中心功能提升项目建设,积极履行客运公司与施工承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促进客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客运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质押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目前控股子公司客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申请开立非融资性保函900万元人民币,期限6个月,并以自有资金900万元人民币办理质押担保,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没有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证券代码:603199 股票简称:九华旅游 公告编号:临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做出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具有如下的审批权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下的,以及公司与关联方就同一标的或者与同一关联方连续12个月达成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在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下的。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高政权、徐先炉、徐震、王超、马超、徐守春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汪早荣、杨辉、史建设、周泽将在议案提交前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公司对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在事前得到了相关资料和信息,并进行了详细的审查与研究。经审议,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确认,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示同意。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正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作出的,交易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或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2年,公司与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提供宾馆等服务,属于临时发生的业务,未在年初预计。

  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原为安徽九华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8月对名称等工商注册信息进行变更【详见公司2019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九华旅游关于公司股东变更名称等工商登记信息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2)】,成立于2000年10月30日,注册资本15,919.46万元,经营范围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国内、入境旅游经营服务,文化活动服务,国有资本运营,旅游服务及其原料供应,旅游商品开发与销售,门票专营,景区内停车场收费管理服务,新旅游项目和新景点开发,信息咨询,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建设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大型活动组织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发布,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销售,图书、报刊零售,文艺创作与表演,教育咨询服务,体育健康服务,休闲健身场所服务,综合医院服务,医疗机构管理服务,餐饮住宿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客运索道服务,纯净水(矿泉水)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产品是纯净水生产销售、大王洞景区服务及大愿文化园的运营。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大股东。

  池州市九华山供排水有限公司,为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活饮用水供水,给排水安装与维修,水暖器材、污水处理,纯净水生产、销售。主要产品是自来水生产与销售。

  池州市智慧文旅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为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品牌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平面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主要产品是票务代理服务等。

  安徽省九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餐饮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主要产品是旅行社服务。

  安徽石台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26日,注册资本7,500万元,经营范围为旅游资源开发,游览景区管理服务,住宿、餐饮,停车场管理服务,国内入境旅游业务,索道客运服务,电动游览车,旅游专车客运服务,网上商务咨询(投资咨询除外),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弩除外)零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施工,老年人养护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房地产开发,瓶(罐)装饮用水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产品是石台牯牛降景区服务管理。安徽石台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安徽石台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

  上述关联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2,900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证券代码:603199 证券简称:九华旅游 公告编号:临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五溪新区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议案1、3、4、5、6、7、8、9、10、11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6、7、8、9、10、11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材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任何礼品,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景区门票自理。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99 股票简称:九华旅游 公告编号:临2023-01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专人派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颖女士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签署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2,035,509.62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2.00%;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13,699,375.2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22.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679,738.0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49.82%。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99,375.21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02,627,589.29元,其中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5,503,340.5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47,087,645.41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的《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4)】

  会议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的《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是公司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作出的,交易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或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监事会同意此项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的《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的《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经过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的《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业务发展需要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的《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投资计划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经营需要,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投资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非融资性保函并质押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建设项目需要,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担保,有利于顺利推进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的《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非融资性保函并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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