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WIN必赢官方网站登录入口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北海诺贝尔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被罚

2023-02-09 10:29:39 作者:小编

  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桂北市监罚海〔2023〕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北海诺贝尔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被罚。处罚决定如下:

  2022年11月15日,根据举报信息,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中路25号A幢的北海诺贝尔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正对外营业,持有《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场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建铭和人事主管张琳娜的陪同下,在办公室用电脑打开美团网店“北海诺贝尔口腔门诊部”(网站网址:)页面,页面载有以下内容:“北海诺贝尔口腔门诊部,地址:海城区北部湾中路25号A幢,[工作日洁牙优选]超声波传导洁牙,已售5,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2日,¥59,门店价488;[烟茶渍精选洁牙套餐]超声波洁牙+抛光+喷砂,已售0,¥209,门店价648……”。广告图片载有“热爆销品,韩国进口种植牙,¥3999元/颗,精工细琢,自然贴合”等内容,点开“[工作日洁牙优选]超声波传导洁牙”项目载有“工作日洁牙优选,超声波洁牙+抛光,清新口气,预防龋齿,咨询客服领取优惠”等内容,执法人员现场将上述广告截取图片并经法定代表人黄建铭现场签字盖章确认。

  经查实,当事人持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桂)医广〔2022〕第09-20-454号,有效期自2022年9月20日起,至2023年9月19日止),《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上载明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为“北海诺贝尔口腔门诊部,诊疗科目,接诊时间:8:00-21:00,联系电话,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中路25号A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当事人自2022年10月起在其经营的美团网店“北海诺贝尔口腔门诊部”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广告上未标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中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一致。当事人发布上述医疗广告未能提供《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上述广告由当事人自行设计经美团平台工作人员帮修改内容,然后由当事人发布到美团网店“北海诺贝尔口腔门诊部”,费用为每月修改美团平台内容每次按技术费50元付费,截止案发时,共修改2次,支付费用100元。

  3.当事人《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询问笔录》1份,《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复印件各1份;

  本局于2023年1月18日调查终结,并于2023年1月18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桂北市监罚告海〔2023〕13号),告知当事人本局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本局认为,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构成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应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的规定,予以处罚。本案中,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案发后及时撤掉违法广告,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影响,如实交代自己的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的规定,以及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轻处罚:……(五)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当事人具有依法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以及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二十一、《广告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从轻。广告费用1万元以上10万以下或者存在一种情形且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1.6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BWIN必赢官方网站登录入口BWIN必赢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在线咨询 拨打电话